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十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就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增强公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开展范围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开展。

  三、总体目标
  围绕影响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实现执政为民、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提高行政效能。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效率观念和创新意识,运用先进的行政手段和管理模式,精简行政程序,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加快审批速度;节约行政成本,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改善行政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合理、合法的原则改善行政管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管理程序和手段,促进整个机关协调运转。在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上,要做到有分析、有计划、有监督、有总结,避免出现重大失误。
  (四)加强作风建设。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当好人民公仆;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浮躁作风。各单位尤其是窗口单位要将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加强行风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亲民、爱民、便民形象。
  (五)全面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将培养高素质公务人员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治本”之策来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公务人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