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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三农”、重点企业、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骨干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发展。做大信托融资、创业(风险)投资等投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中期票据和集合债券。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1、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制定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参与重大招商活动,加大重点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大力开展全民招商、专业招商、大员招商,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3、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加强通关建设,建成公(铁)路二类口岸和检验检疫局。积极实施农产品“1515”工程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2112”工程,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出口,加快建设10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争创省级商用车出口基地和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

  八、扎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加快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和石漠化治理,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低产林改造等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0万亩,新封山育林60万亩。以国家启动实施天然林二期保护工程、各县市区全部纳入保护范围为契机,积极向国家争取生态建设保护项目。研究相关措施和办法,启动向国家争取在我市设立“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科教实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着力建设鄂西北商用车零部件产业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发展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支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创办国家骨干职业院校,支持郧阳师专创建省学前教育示范学校,支持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秋季建成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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