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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华能南澳东岛风电项目和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风电场项目接网费用加价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华能南澳东岛风电项目和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风电场项目接网费用加价的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粤价〔2010〕291号)


汕头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汕头市物价局报来《转报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有关风电项目上网接网费用加价的请示》(汕价〔2010〕224号)悉。经审核,华能南澳东岛风电项目和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风电场项目均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这两个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加价1分/千瓦时,均为0.62元/千瓦时,自项目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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