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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价发电[2010]6号)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粤价发电〔2010〕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357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提高后的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我省“国Ⅳ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价格暂按国Ⅲ汽油价格执行,其提价时间另行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提价后的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并于10月26日14时前将调价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资源价格管理处。

  附表: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品名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最高批发价(元/吨)

最高零售价

元/吨

元/升

90号汽油(Ⅱ)

7855

7955

8255

6.11

93号汽油(Ⅱ)

8350

8450

8750

6.58

97号汽油(Ⅱ)

8846

8946

9246

7.13

0号柴油(Ⅱ)

7105

7205

7505

6.40

90号汽油(Ⅲ)

8085

8185

8485

6.31

93号汽油(Ⅲ)

8594

8694

8994

6.80

97号汽油(Ⅲ)

9103

9203

9503

7.36

0号柴油(Ⅲ)

7308

7408

7708

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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