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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批复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粤价〔2010〕229号)


肇庆、惠州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公司:
  肇庆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报来《关于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请示》(肇价〔2010〕123号)及惠州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报来《关于对惠阳市水泥厂取消差别电价的请示》(惠价〔2010〕152)等文件收悉。经核实,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已拆除了机立窑等落后设备,转产为水泥粉磨等允许类企业。同意取消省物价局、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水泥行业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的通知》(粤价〔2008〕408号文)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的规定,其用电价格按当地正常分类电价执行,具体企业名单及取消差别电价时间见附件。

  附件:取消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所在地区企业名称取消差别电价时间
肇庆市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起
惠州市惠阳市水泥厂2010年5月1日起
惠州市博罗县隆达水泥有限公司(现改为博罗县鑫源建材加工厂)2010年1月1日起
惠州市粤粮集团金龙水泥厂(现改为龙门县平陵镇粤粮建材厂)2010年1月1日起
惠州市惠州市利山水泥厂(现改为博罗县利山建材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起
惠州市惠州市吉利水泥厂(现改为博罗县恒生建材厂)2010年1月1日起
惠州市博罗县东江水泥二厂(现改为博罗县东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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