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2)。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
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考虑到稳定和政策连续性,本市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不作调整,维持2010年高考做法。各有关单位、部门及学校应高度重视,落实阳光公示,严肃评审程序,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以及相关要求。
七、特殊类型招生
(一)艺术类招生
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执行,并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二)保送生招生
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4号)执行,并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校招收保送生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三)艺术特长生招生
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并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执行,本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实施意见另行公布。各有关招生院校须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上海市实施意见制定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八、继续实施各项招生改革举措
(一)继续实施“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
为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掘优秀学生的学习潜能,深入探索培养优秀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2011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继续试行经教育部批准的“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考试办法由两校按教育部审定方案公布。
(二)继续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上海8所部属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东华大学)继续参加“试点”工作。上海大学也继续在本市实施“试点”工作。上述“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招生考试工作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和有关批复意见的精神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