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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重点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

  1.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全面疏理和修订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市教委年内将继续开展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推进和强化本市教育系统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市政府实事项目,逐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2.定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应急演练,高校每学期须开展1次以上,中小学校要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学校要定期对员工(包括外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学生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建立相关培训记录。

  3.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继续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的实施,结合“生命教育纲要”的宣传活动,探索针对性强、成效性高的安全教育教学模式,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形成“人人关爱生命”的校园安全文化;指导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将安全岗位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学和课外实践内容,继续探索“学校、社会、家庭”三方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从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的角度,切实增强大中小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对危机的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11·15城市公共安全日”的专题宣传教育。市教委将牵头制作《2011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片》,于年内下发到全市大中小学校。

  (四)重点推进安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应急预案。要根据本市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修订各类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并与市政府与市教委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加强校园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清醒认识校园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的校园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3.完善校园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要立足特大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应急管理的需求,加强安全与工程科学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要依托属地消防等专业求援力量,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装备,重点关注所辖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学生活动中心、校宾(旅)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逃生和安全防护装置、器具,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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