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之一。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加元(副省长)
副组长:钱巨炎(省财政厅厅长)
徐震(省环保厅厅长)
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一飞(省农办副主任)
周华富(省发改委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功逸(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吴玉琛(省环保厅副厅长)
方敏(省环保厅副厅长)
吴雪桦(省建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