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政干〔2010〕63号)
省政府研究决定:
李锐任浙江省水利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蓝晓光任浙江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毛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卢新波任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
郑亚莉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免去李德忠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