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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政干〔2010〕63号)


省政府研究决定:
  李锐任浙江省水利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蓝晓光任浙江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毛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卢新波任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
  郑亚莉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免去李德忠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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