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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的意见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的意见
(辽府发〔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2010年11月1日市政府六届十八次常务会议部署,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目标

  到2015年,我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的主要指标为:供水普及率95%以上,人均用水量120升/日以上,城区24小时供水率90%以上,用水计量率95%以上,计划用水率90%以上,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80%以上,水质浊度控制在1NTU以内,其他水质指标符合GB5749-2006标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确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到2015年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达标

  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有杨木水库、大良水库、八一水库、老龙头水库、东辽河城区拦河闸水源、聚龙潭水库和仁合水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府发〔2010〕22号),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同时,加强面源治理,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高残留农药,逐步降低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和鼓励使用农家肥,全面降低点源和面源污染,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标准。

  三、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

  市水务部门要编制供水水源、水厂、管网治污专项规划和新建、扩建供水工程规划,加快水源、水厂、小城子水库、库闸联调工程和聚龙潭水库增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中部城市群引松入辽”工程实施。要加快市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快再生水供水设施建设,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供水企业要进行全面管网普查,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推广新技术,加快管网、二次加压泵站改造力度。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漏水整治方案,按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分步实施、综合整治、全面达标的原则,对地沟漏水环节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降低管网漏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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