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本溪市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 | | | | | | |
序号 | 存在事故 隐患单位 | 事故隐患 基本情况 | 事故隐患部 位 | 整改计划与 措 施 | 投入 资金 | 整 改 时 限 | 主 要 责任人 | 直 接 责任人 | 监 管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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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说明 |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主要责任人是指企业(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具体监护人;3.监管责任人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人;4.填报时要将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以及监管责任人的联系电话一并上报。 |
要求 |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有关内容,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2.请将此表于5月30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
单位负责人: | |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 | 填表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