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先进单位和创新单位的决定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先进单位和创新单位的决定
(辽府函〔201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2010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三个转型”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部署,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认真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不仅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关系五个方面的37项目标任务,一些创新性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得到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充分认可,在具体工作中也呈现出诸多亮点和特色,对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为此,在《2010年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东丰县人民政府等5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龙山区人民政府等5家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9家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市医保局等4家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东辽县人社局等4家人事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市总工会等7家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东丰县通山街道西城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等4家基层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市就业局等5家创新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向先进学习,统一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构建和谐辽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先进单位和创新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先进单位和创新单位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