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辽府函〔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源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源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产发〔2005〕1号)规定,市农委对8户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动态监测,经专家组综合审核并经市政府审定,吉林省佳庆米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监测合格,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
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骨干力量,在保持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中成效显著,为保增长促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加大资金支持,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继续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组织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