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应急救治、120急救指挥、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完善防治网络,促进全市精神疾病床位数达到中等配置以上水平。建立健全青少年口腔防治指导体系,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牙病防治技术指导。健全市、区(县级市)、社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街(镇)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农村(社区)、城乡结合地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卫生应急机构,提升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应急制度和网络建设,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强化重大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急救医疗救治能力。落实传染病防治机构、麻风病防治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提高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确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能、目标和任务。完善规章制度、工作守则、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强化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定市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包,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四级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免费向全市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导和评估。开发和推广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改变服务模式,开展主动、连续和综合性的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升全市人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定位。城市大医院主要从事重大疾病、疑难病症、危急重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及科研教学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从事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初级诊疗、康复服务,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等制度,各医疗机构根据服务职能,分工合作,完善服务功能,实现病人诊治的合理分流。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镇卫生院按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和建设,落实和健全人员编制及财政补助政策。制定农村卫生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农村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每个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站。推动农村卫生机构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逐步实施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同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补助政策,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鼓励镇卫生院举办村卫生站,逐步实施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区(县级市)、镇、村三级转诊制度。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开展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及人口计生服务系统的生殖健康师培训。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完善城市医院对口帮扶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政策,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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