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绿色通道,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广“农超对接”等模式,减少流通费用,降低农产品销售价格。
四、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业生产
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化肥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价格政策和规定销售产品。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协调,保证省外化肥调运畅通。各地要按时间进度要求,切实落实各级化肥淡季储备任务。
五、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协调
要大力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违规建设的要予以关停。进一步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提高电煤、成品油库存水平,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要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各项工作,加大成品油资源调运力度,保障市场供给。各地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六、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切实保障基本生活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方法,同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在2011年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水平。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要提前预拨部分资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