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着力降低体育场馆服务业运营成本。对体育场馆在服务竞赛、健身和开展多种经营时产生的费用,合理区分其公益性和商业性,降低收费标准。公共体育场馆在用水、用电收费方面实行与行政事业单位同价。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向体育企业收取的各项费用,切实减轻体育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
24.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积极培养和引进体育产品研发人才和既懂体育又懂经济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设立相关体育产业专业或课程,有计划地培养体育产业专门人才。鼓励社会培训体育产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并比照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产业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体育服务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办)
六、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5.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广州市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和综合服务,审批、监督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体育产业发展的作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各区、县级市要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将发展体育产业列入工作议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本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各区、县级市)
26.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紧研究制订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将体育产业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体育事业发展纳入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区、县级市也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及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将其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各区、县级市)
27.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产业的职责,建立适应体育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构建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行业协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行业自律、体育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政府监管的改革思路,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相适应、具有广州特色的体育产业管理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