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积极推进体育培训业发展。着力扶持一批有资质、讲信誉、重品牌的体育培训机构,做大做强体育培训业。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体育培训活动。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和体育专项协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训练。加强体育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考试和培训证书颁发等方面的管理,对教练员、辅导员、裁判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着力发展体育中介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开办体育中介机构,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服务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体育中介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中介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加强体育中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际体育经纪人、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和更多的国内外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优秀运动员加盟广州联赛俱乐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
12.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与保护。加大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和运动队、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和推广力度,出售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冠名权、承办权,开发各类体育组织名称、标志的专有权、特许使用权,提高体育资源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积极尝试出售体育场馆冠名权,开发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由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订出售体育场馆冠名权、开发体育场馆无形资产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报市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实施。加强对相关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保护,依法保护亚运知识产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知识产权局)
13积极发展体育新兴产业。整合资源,创设体育产业特色项目,加快体育旅游业发展,着力发展体育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等新兴产业,建设体育新兴产业研发创新城市。开发电子竞技对战平台,建设专业性电子竞技运动场馆。积极支持体育广告、出版、网络传媒等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四、着力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夯实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
14.扶持体育企业发展壮大。充分调动社会投资办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多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支持体育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形式,组建大型体育集团,形成规模效益;积极推动集团通过改制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发展壮大。鼓励体育企业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启动体育骨干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政策引导支撑,积极扶持一批大型体育骨干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