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就业创业,实现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重心下移,有效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强化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在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新农保制度实施及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农民增收致富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规范服务、分步推进”的要求,在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基础上,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到2010年底,全市配备专职人员村级平台建成率达30%以上;2011年底,村级平台建成率达70%以上;201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服务平台,实现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覆盖;“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专职化、硬件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工作信息化的目标,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