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造区域自主知识产权高地。围绕我市煤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新能源、建材、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专利大户、强户,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高地。对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大开发共性关键技术、打造优势产品和创建知名品牌的支持力度,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企业集群。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三)全面推进商标、名牌、标准、版权工作。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特点,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名牌、山东名牌、山东服务名牌的培育力度,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的著名品牌。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提高联盟标准水平。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研究和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经营。依法加强和完善版权、软件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五、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一)增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数据库系统,开通“12330”维权热线,为维权援助对象提供服务与支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制度,适时公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无偿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二)加大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公安、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海关、质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通报各部门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升联合执法水平,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年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开展2-3次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和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凡举办涉及知识产权的展会活动,主办方与参与方都应当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派员进驻展会,主办方应当为其提供办公场地。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推进和落实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查处假冒知识产权行为,开展“无假冒专利商场(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