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甬卫办疾控〔2010〕12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68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0〕11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宁波市和余姚市于5月24-26日参加了全省第一批(2个市、2个县)疾控绩效考核,省考核组现场反馈区域和机构指标得分均在900以上,评定等级为优秀。对其余10个县(市)区,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在省绩效考核观察员的指导下,于2010年11月17日至23日开展了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结果计算机绩效考核专用软件录入和专家组综合评审,结果为全市10个县(市)区2008-200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区域和机构指标均为优秀,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