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1]2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1] 1号)精神,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立市和县(市、区)两级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机构,督促检查各项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我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根据确定的年度价格控制目标,确定全年月均新建住房价格环比的控制目标。对价格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商品房销售价格重新备案等方式进行严格控制。
  三、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要求,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5万套。加大廉租住房工作力度,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年内全部完成分配销售工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
  四、加强税收征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税收征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税务、财政、国土房屋、规划、物价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