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订本辖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到位,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
3、注重宣传教育,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4、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行为和滥用保鲜剂的行为,及时消除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5、世博会期间,未发生与本辖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群发性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先进个人。
1、直接负责或参与2010年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工作;
2、工作中,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3、业务素质过硬,承担任务多,完成质量高,对本地区、本单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贡献;
4、热爱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事业,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建议,积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事业建言献策。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条件推荐,认真做好此次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申报先进单位要认真填写《浙江省2010上海世博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其中主要工作及成效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填写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申报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2010上海世博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其中主要事迹要求客观真实、生动具体、重点突出,填写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二)各级推荐部门要按照推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签署意见,切实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各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请于12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渔业处,联系人:刘定康,联系电话:0571-88007108、88007107(传真);
(二)12月15日前,我局组织评审,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三)12月下旬,在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省2010上海世博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