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状况,深入企业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
(八)质监部门
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旅游部门
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酒店等单位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文化部门
在文化经营场所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
向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十二)水利部门
开展防洪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气象部门
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十四)工商部门
组织各类广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十五)工会、共青团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联系群众的作用,在广大职工和青年中开展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
(十六)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各自分管或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三、重点工作和活动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各级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把“安全发展”作为执政的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条件具备的县市、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演讲会,结合本县市、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2.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2009年“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及早部署,周密策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协调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千里行”、“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等重点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抓好典型宣传。积极发现总结地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积极推出社区、学校、乡村等重点区域安全工作的典型和经验,特别是在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应用管理实践中的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
5.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宣传《
安全生产法》、新《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大力推进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传播安全文化,进行安全文化创作。各县市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自主创作安全文化产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活动,营造安全文化环境,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文化教育。力争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组织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全面推进全区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安全诚信理论研究,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个方面,培育一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成绩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建设。
3.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通过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