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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调价前城市供排水价格
调价后城市供排水价格
其中
执行范围
自来水价 格
污水处理价格
综合平均
2.95
3.46
2.64
0.82
第一类 生活用水
2.80
3.30
2.50
0.80
包括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干休所、敬老院、养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单位、城市消防用水;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院校(行政用水)、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新闻出版、文体活动场馆用水;园林绿林、环卫环保、公园、公用事业及其它非盈利性社团组织用水等。
第二类 工商业用水
3.40
3.90
3.00
0.90
包括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业、农林渔业用水;商业贸易、餐饮服务业、旅社、招待所、宾馆饭店、疗养院、旅游娱乐业、影剧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机构、金融保险业、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房地产、邮电通迅、经营服务行业用水及建筑施工用水等。。
第三类 特种行业用水
4.50
6.00
5.10
包括桑拿、洗头、洗脚、特种服务业和洗车业用水等。
注:以上价格为最终到户水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表列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