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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8月20日)。各县(市)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地区对各县(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问责实施阶段(8月21日-9月15日)。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地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提出问责建议,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下发我区监测图斑1127块,面积42911.1亩,是第一次对喀什地区所有县(市)行政区域实施卫片全覆盖,也是根据检查结果,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八)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要按照国土资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工作方案和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这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实际,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把数据填实,把问题处理到位,绝不走过场。上报的各类数据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强化培训,加强指导。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喀什地区大多数县(市)来说是第一次,地区将对各县(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加强对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坚持从严要求、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经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及时研究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依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的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曝光,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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