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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严格耕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喀什地区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督促各县(市)政府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

  (三)工作原则。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各县(市)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范围、职责分工和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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