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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确定喀什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开户银行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确定喀什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开户银行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多方沟通协商确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喀什地区分行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办行。各县市务必于2010年7月1日前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收入过渡户、支出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开立完毕。地区将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各县市及各乡镇经办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统一配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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