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党发〔2009〕11号文件宣传和落实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去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今年年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个厅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号),对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但从地区掌握的情况以及自治区对我区进行督查的结果来看,各县市普遍存在宣传不到位、理解有偏差、操作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为把好事办好、办实,现就做好新党发〔2009〕11号文件宣传和落实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高对新党发〔2009〕11号文件重要性的认识
2009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先后出台6个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文件,其中新党发〔2009〕11号文是自治区新一轮就业政策中的核心文件。文件明确的11项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其中一些政策是对国家和自治区原有政策的突破,对缓解就业压力,突出解决就业难点,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区就业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各县市及相关单位必须把宣传贯彻执行新党发〔2009〕11号文件作为全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动政策落实,以适应喀什大发展、大开放、大建设的形势需要。
二、认真安排对新党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好新党发〔2009〕11文件的当务之急和首要任务是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开展多层次、有重点、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所有人员、地县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熟记掌握新党发〔2009〕11号文件所明确的11项政策的具体内容,能对政策涉及对象作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和解答。二是各县市要把文件有关内容印成问答册或宣传单,由社区和居委会发放到各家各户和辖区各单位,并以板报、橱窗方式长期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上长期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要把用人单位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做为宣传重点,确保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手一本问答册或宣传单。
三、积极稳妥推进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