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依法查处,规范管理。各县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地区,将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暂停该地区建设用审批。对在本次预警行动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以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整治查处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及时向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行政区域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展情况,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随时报送。整个行动结束后,请及时报送本辖区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总结,经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喀什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统计表(略)
  3、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统计表 (略)
  4、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汇总表(略)
  5、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1:
  喀什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世伟         行署副秘书长
  巩耀南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苏向东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辉军        地区人事局局长
  蒲新凤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庄 严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高 山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建才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沈 波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党组书记
  尼牙孜·卡吾力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蒲新凤、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地区国土资源局和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并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