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定,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与备案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有错必纠,按时报送备案,定期组织清理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梳理执法依据,厘清执法项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依法确定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职责。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设定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细化行政裁量权,对每个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八)公开政务、优化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九)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主管部门,“谁实施、谁宣传”,积极引导公民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得力的工作班子,特别要注重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力量,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其组织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必须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程序,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行政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的,要严肃追究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