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是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涉企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行政机关不得将带有行政职能的无偿服务转化为有偿服务。三是企业有权选择服务对象,为企业提供服务。任何部门和垄断型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和购销物品。四是尽快制定我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开展治理涉企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已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加强减负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确保减负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保持减负工作的连续性。各级减负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合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责任,加强指导督察,确保企业减负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二)精心按排,周密部署。今年的企业减负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7月底);各地要对本地的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第二阶段(8月-8月底)为全面清理阶段,通过全面清理公布取消一批违规收费项目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第三阶段(9月-10月);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第四阶段为工作总结阶段(11月-12月);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三)、认真开展减负工作检查,加大涉企负担案件查处力度。要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与监察(纠风)、价格主管、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日常督查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2010年10月-11月地区减负办将安排对各县(市)的企业减负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同时还通过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发挥监督员作用、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等途径,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增加企业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