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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喀什地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通知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喀什地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通知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相关部门:

  喀什地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喀地减负办)提出的《2010年喀什地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0年喀什地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喀什地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减负办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减负办〔2010〕6号)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实际,现提出我区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开展源头治理;研究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保持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认真梳理、大力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关取消、免收、减收、缓收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措施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的,要及时向各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优惠政策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整治。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的规定,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并对2010年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研,研究提出拟取消或降低标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收费和基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行为,针对水、电、油、汽、运等部分垄断行业和重点执法执收部门、单位的收费行为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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