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5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1429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6.6697公顷,其中耕地13.121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长桥新北村1、2、3、4、5、6、7、8、9、11、12、13组,村集体;新南村1、2、3、4、5、6、7、8、9、10、11、12、13组,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长桥新北村2.5669公顷;
(二)长桥新北村1组1.5926公顷;
(三)长桥新北村2组1.8337公顷;
(四)长桥新北村3组4.0374公顷,其中耕地1.1147公顷;
(五)长桥新北村4组1.6772公顷,其中耕地0.9903公顷;
(六)长桥新北村5组耕地1.2324公顷;
(七)长桥新北村6组2.1368公顷,其中耕地1.7791公顷;
(八)长桥新北村7组1.0134公顷;
(九)长桥新北村8组1.8127公顷,其中耕地0.3237公顷;
(十)长桥新北村9组0.8242公顷,其中耕地0.2426公顷;
(十一)长桥新北村11组0.9535公顷;
(十二)长桥新北村12组2.0496公顷;
(十三)长桥新北村13组0.6726公顷;
(十四)长桥新南村2.6635公顷;
(十五)长桥新南村1组0.5527公顷,其中耕地0.1704公顷;
(十六)长桥新南村2组0.5865公顷;
(十七)长桥新南村3组0.8573公顷;
(十八)长桥新南村4组2.4718公顷,其中耕地1.8828公顷;
(十九)长桥新南村5组1.5220公顷,其中耕地1.1791公顷;
(二十)长桥新南村6组2.0375公顷,其中耕地0.3024公顷;
(二十一)长桥新南村7组1.2385公顷,其中耕地0.7795公顷;
(二十二)长桥新南村8组3.2361公顷,其中耕地1.0485公顷;
(二十三)长桥新南村9组4.2249公顷,其中耕地1.1693公顷;
(二十四)长桥新南村10组1.1842公顷;
(二十五)长桥新南村11组1.3592公顷,其中耕地0.684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