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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及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及发展预测报告;负责妇女儿童两纲规划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
  (五)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蓉就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市涉及农民工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农民工信息建设;承担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挂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成都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解困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公务员职位管理处。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审批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承办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相关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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