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汽车产业处。负责拟订全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汽车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指导和推进汽车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等)汽车、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负责汽车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对全市CNG(压缩天然气)改装厂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重大装备处(挂成都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负责实施机械行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和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的行业管理;承担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电子工业处。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工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电子工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负责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十二)轻工纺织处(挂农副产品加工处牌子)。负责拟订全市轻工纺织、食品饮料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轻工纺织、食品饮料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的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负责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十三)生物医药与化工处。负责拟订全市生物医药与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生物医药与化工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贯彻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发展中的问题。
(十四)新能源产业处。组织拟订全市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跟踪服务全市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市新能源产业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材料工业处。贯彻实施冶金建材及新材料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承担市新材料产业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节能环保处。负责拟订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示范和推广节能环保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贯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负责产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信息安全处。指导推进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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