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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设2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处。负责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的行业目标管理;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贯彻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有关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事项;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经济运行处。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预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信息的发布;指导和协调工业重要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投资与规划处。拟订全市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管理与协调、项目审批与核准、项目上报及优惠政策确认等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计划;拟订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项目的动态研究分析,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重大产业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工业园区处。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指导和评审工业集中发展区产业规划、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分配和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园外企业的管理和向园区调迁的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发展区专项目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技术创新处。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编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支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部署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负责自主创新规划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
  (八)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负责工业环保、工业循环经济和低碳工业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监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工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等工作,协调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污染企业的搬迁;负责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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