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办发〔2011〕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挂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化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办公室、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2.将市国资委承担的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2.统筹工业产业园区服务和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3.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4.加强对军工企业的指导,推进军民结合发展。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统筹协调通讯枢纽建设和营运。
(三)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业重要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工作;承担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军工科研和生产;对全市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核电等军工主导民品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