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运营的中长期贷款。从严控制高档商品房、豪华别墅、商业营业用房的信贷投放。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二套住房的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要根据省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可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甘肃银监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七、严格住房用地管理,确保土地供应
各市州要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切实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对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不落实,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没有完全落实的地区,要停止房地产建设用地审批及供应。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在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的约束性条件,重点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购等条款。
要进一步完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方式,推行新建住房“先限房价、后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各市州要按照土地开发利用效率、销售利润率、建筑质量等级、环保节能指标等各项要求,制定综合评标办法,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所占比例作为评标的重要条件。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或收回土地。
要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