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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1]1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13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1277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5.877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广东村,建林村,开山村,马涧村,向街村,俞宅村。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广东村1.6898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建林村0.6135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0.6312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马涧村0.4149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向街村1.2139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俞宅村1.313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

标准

其他农用地

0.3170

30万元/公顷

/

建设用地

5.5266

30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0.0334

1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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