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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四、基层平台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基层台账。基层平台要掌握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用工底数,了解辖区内城乡居民及外来人员的就业、社会保障状况和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情况。相关人员名册与资料录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建立信息基础台账,全面推行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完善规章制度及流程。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各项工作制度,使基层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经办、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制度,统一制度、统一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并以各种方式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统筹安排场地设施。街道、镇要统筹解决街道、镇、社区、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办公与服务场所,完善服务设施。现有的不适应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服务场所,应予以改扩建或易地重建,一般街道(镇)、社区(村)服务机构的办公与服务场所面积,分别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和50平方米;集中服务的街道(镇)、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要优先预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基层平台均应配备网络、通讯、信息发布等设备。
  (四)优先推进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实施,要优先保证基层开展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当前各市、区已经建成劳动保障四级网络的基础上,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业务网络平台的建设,重点完善社区、村级平台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业务操作同步。
  五、基层平台能力建设
  (一)强化队伍建设。制订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员的录用标准,完善聘用办法,可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或抽调符合录用标准条件的工作人员充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专职队伍。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及其他社会工作者从事城乡基层平台服务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实施岗位培训,努力实现社区(村)平台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在强调敬业勤业、增强服务意识的前提下,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较全面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业务能力。应积极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类的职业资格培训,上岗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 提高运作能力。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职能,加强基层平台工作队伍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和奖励,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标杆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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