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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基层平台组织建设
  (一) 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统一使用“××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名称,为隶属于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社区(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统一使用“××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名称,为社区(村)的办事机构,加挂相应牌子。采用省统一设计的标识,由县市、区统一制作,悬挂于办公场所。
  (二) 街道(镇)平台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贯彻落实。
  2.负责对所属社区、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队伍建设、业务指导和管理。
  3.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础工作。包括电脑信息网络维护保养、业务统计分析及上报、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及动态管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及“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等活动。
  4.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业务。包括就失业登记、失业保险事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援助工作;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采集就业岗位和发布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及职业介绍等。
  5.负责创业工作及培训活动。包括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参与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协助落实相关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服务;组织辖区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
  6.承办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指导协调所辖社区(村)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养老补贴相关工作;配合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服务;受理相关政策宣传、咨询、查询、举报、情况公示等工作。
  7. 配合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订的工作计划,协助实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各社区(村)开展此项工作。
  8. 配合上级劳动关系监察机构,做好辖区内劳资矛盾排查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9.配合上级调解仲裁机构,做好仲裁分庭的建设、运行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10.承办辖区内人事人才工作。
  11.承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区(村)平台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工作。
  2.负责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础工作。包括电脑应用维护、建立基础台账、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及动态管理、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等活动。
  3.实施辖区内人员的就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失业保险相关工作,协助开发公益性岗位,采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及职业介绍等;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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