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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11〕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及“三区三城”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城乡居民就业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精神,结合苏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苏州市“三区三城”建设目标,把握群众需求、推进服务前沿、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工作及基本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完善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公共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工作创新和履行职能的完美结合,将我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今后时期,我市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现有基础上,坚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的原则,着重巩固完善和提升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到位”水平,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使广大群众就地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具体目标是:
  (一) 2011年底,街道、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社区、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专职人员配备率100%;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四级网络实现实时信息全覆盖。
  (二)到“十二五”末,高标准实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城乡居民就地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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