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11)

  5.依托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集整合市区两级资源,促进重大项目落地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示范区规划建设水平。
  6.发挥示范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高层次、多领域、跨行业的综合智力优势,在推动企业做强做大、挖掘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推动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促进产学研用的合作对接、推进示范区国际化等方面,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二、改革后的机构和职责
  (一)示范区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研究审议建设示范区的重大事项;提出需要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推进示范区有关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创新、空间和产业规划、重大项目等实施工作。
  (二)中关村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园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园区有关空间规划,组织研究园区相关改革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
  2.研究制定园区发展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3.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市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5.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级财政投入资金履行出资职责,依法对其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
  6.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对各分园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领导。
  7.承担示范区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园区内各类协会组织的联系工作。
  8.开展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园区国际化发展水平。
  9.承担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分园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示范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有关事项。
  2.负责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和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园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组织编制高水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负责本园的产业化、招商引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市场监管、一站式办公等管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