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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垦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201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垦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201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赣垦办字[2011]11号)


各设区市农垦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农垦局(2011)农垦(科贸)字第7号文《关于继续组织开展201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创建活动工作力度,推进我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创农垦农产品生产新优势。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把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按照承建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的要求,积极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实现江西垦区可追溯项目建设有利、有序、有效发展。

  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企业的创建申报工作,按照创建单位基本要求,率先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产品有特色(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有规模(大米: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茶叶: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水产品:仅限于有包装产品,池塘养殖的养殖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其他养殖方式面积不限。)、创建积极性高的企业,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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