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四老沟矿和云岗矿进行“三下”压煤开采的批复
(晋煤行发[2011]20号)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老沟矿和云岗矿进行“三下”压煤开采的请示》(同煤经生字〔2010〕310号)收悉。你公司为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挖掘矿井储量潜力,拟对四老沟矿和云岗矿工业广场下压煤进行开采,并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事业部合作完成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老沟矿“三下”压煤开采方案设计》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三下”压煤开采方案设计》。省厅委托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对开采方案设计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1、从开采安全、经济、地面受护体保护角度考虑,拟开采区域均不适宜进行“三下”开采,建议另行选择条件相对简单的区段做进一步研究,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取得可靠的基础技术数据,试采成功后,再逐步推广。
2、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老沟矿和云岗矿可采煤层多、间距小,煤层上覆岩层以坚硬的砂岩为主,具有开采后冒落造成地表沉陷规律性极差的特点,物理模拟实验所取得的覆岩破坏及地表移动规律需进一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