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73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等三座矿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0]709号)收悉。经审查,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原矿井名称: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丈八井)等3座矿井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保留矿井。省国土厅已为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等3座矿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经你局审查核实上报,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晋煤行发[2010]90号《关于山西离柳兑镇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0]116号《关于山西离柳宏岩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和省政府晋政办函[2010]152号《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及相关规定,同意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等3座矿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兑镇煤矿等3座矿井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 | 原矿井名称 | 变更后矿井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 | 生产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