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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61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申请延期和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0]719号)和《关于山西柳林汇丰兴业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曹家山井申请延期和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0]718号)收悉。经审查,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2009〕33号文核准的保留矿井,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要求,已换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省厅以晋煤行发〔2010〕204号文批准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现申请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
  按照《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和《关于重组整合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09〕274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晋政办函〔2010〕15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同意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根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要按照批准的矿井规模,抓紧办理有关手续。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矿井名称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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