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54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0]708号)和《关于兴县关家崖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0]721号)收悉。经审查, 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变更后矿井名称: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的保留矿井,省国土厅已为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10年省厅以晋煤行发[2010]1400、271号批复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和30万吨/年,现申请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和《关于重组整合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09]274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晋政办函〔2010〕15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同意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变更后矿井名称: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变更后矿井名称: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等2座矿井要按照批复的矿井规模,抓紧办理改造建设有关手续。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原矿井名称变更后矿井名称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