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洪洞鑫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77号)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洪洞鑫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0]930号)收悉。经审查,霍州煤电洪洞鑫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单独保留矿井。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要求,已换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能力21万吨/年,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经你公司审查核实上报,资料齐全。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晋煤行发[2010]204号《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等九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和省政府晋政办函[2010]15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及相关规定,同意霍州煤电集团洪洞鑫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霍州煤电集团洪洞鑫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二、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公司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延期、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 | 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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