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批准2010年度河北省第十二批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0年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规定,我省2010年度第十二批申报认定软件企业的单位和申请登记的软件产品,经软件评测机构和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审查,符合“双软认定”条件,经审核, BW-ML微机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嵌入式软件等35个软件产品准予登记。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须纳入行业管理,按照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2010年度河北省第十二批准予登记的软件产品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河北省第十二批准予登记的软件产品目录
共35个产品
软件产品
| HCDC信源采集与共享平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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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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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冀DGY-201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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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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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
| HCDC智能网业务与设备资源分析支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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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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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冀DGY-201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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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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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
| HCDC综合物业服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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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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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冀DGY-201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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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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